农业普法小剧场 | 线上线下,如何避坑选种?
更新时间:2025-05-06 09:32 浏览量:2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眼下正值春种春播关键期,种子的质量直接关系全年收成,挑选种子可不能只看包装漂亮、价格便宜哦。一起学习这份选种“干货”,播下良种、育出壮苗,共同期待仓满囤流的好光景。
法条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 销售的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种子生产经营者对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
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或者登记编号、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生产经营者及注册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和信息代码,以及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销售授权品种种子的,应当标注品种权号。
销售进口种子的,应当附有进口审批文号和中文标签。
销售转基因植物品种种子的,必须用明显的文字标注,并应当提示使用时的安全控制措施。
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生产者信息、种子的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等使用条件的说明、风险提示与有关咨询服务,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种子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温馨提示
选种、购种时要牢记“五要”“五不要”原则:
五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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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选择正规诚信的种子企业和经营门店购买种子,查看营业执照、委托代销合同、备案登记表。要选择已在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正规门店购种
二是要选购包装种子。
三要选购包装、标签规范,标注内容齐全的种子。
四要注意索要并保存正规票据凭证。
五要保留好田间现场,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反映,需要进行田间鉴定的及时提出申请。
一不要轻信游摊游贩的蛊惑。
三不要选购有标签内容不全或夸大宣传、二维码追溯信息不对等问题的种子。
四不要过早丢弃种子包装、样品等购种用种证据,否则将在后续纠纷处理中因举证不力而承担不利后果。
五不要错过最佳鉴定时机,否则将难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