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起:不要小看这个广告
更新时间:2025-08-08 06:30 浏览量:1
今天微信上的一个广告,令我气愤不已。
这个广告,是8月17日“星光在线音乐会——全国巡演北京站”的图片广告。为什么气愤不已呢?不是别的,就是广告图片C位上的人,是那个曾经被人民群众骂作数典忘祖杂种的毕福剑。这个反动家伙,几年前因在餐桌上咒骂、侮辱毛主席、共产党、解放军,被网民扒出后,遭到了全国人民的痛斥,已成为过街老鼠。然而,这个音乐会的主持人,恰恰就是选的他。
我们说,好的主持人多的是,为什么偏要把这个咒骂、侮辱毛主席、共产党、解放军的毕福剑弄出来呢?这就是我们不应小看的原因。可以说,这就是敌人一种变相的进攻试探,与过去有的地方公然拆毁毛主席像是一类性质的问题。他们从内心里痛恨共产党,痛恨人民领袖,痛恨社会主义制度,明着干不行,就变着法的干。从这个音乐会的广告图片看,他们就是动了这样一番脑筋的,把这个被老百姓痛骂的毕福剑弄出来,再用“星光+再现,配以毕福剑的照片”,一个“胡汉三”回来的意向就昭然若揭了,为此他们还用捐赠孤独症人士的公益名誉作美化绑架,以为障眼法。
我认为,北京市的有关职能部门对这个音乐会要把把关,审查审查所演唱的歌曲,如无问题,音乐会可以照常,但坚决要抵制这个咒骂、侮辱毛主席、共产党、解放军的毕福剑主持全国巡演。不仅如此,还应追究毕福剑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2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英烈保护法的核心,就是全面禁止并严厉惩处一切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同时规定,若该英雄烈士同时属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其名誉的贬损亦同样适用上述民事、行政、刑事及公益诉讼的追责机制。
英烈保护法所列承担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须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英烈保护法所列承担的刑事责任:侮辱、诽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第299条之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3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在纪念毛主席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对毛主席作出了新的评价:“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理论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开拓者,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伟大奠基者,是近代以来中国最伟大的爱国者和民族英雄,是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是领导中国人民彻底改变自己命运和国家面貌的一代伟人,是为世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和人类进步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伟大国际主义者。”
由此,对照英烈保护法,衡量毕福剑咒骂、侮辱毛主席、共产党、解放军的行为,完全适用上述法律条款,所以,建议公诉机关依法对其追责。
此建议,请大家讨论。
2025年8月